四平煙花儲存注意事項:
1.不得在居民居住場所同一建筑物內經營、儲存煙花爆竹。
2.零售點附近要設置清晰、醒目的周邊嚴禁煙火、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標志。嚴禁煙花爆竹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
3.發現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及其線索,要主動向有關部門舉報。
4.禁止在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